CUSTOMER
客户中心
助力生命健康领域从基础研究到产业化的加速转化
一、背景说明
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已发布。与2025年度相比,限项规则在项目类型划分、计数标准及部分专项限制方面作出调整。本文对主要变化进行梳理,便于科研人员开展申报合规自查与申报计划安排。
注意:本文为政策要点梳理,不构成任何申报承诺或资格认定结论;具体以项目指南条款、系统提示与依托单位管理要求为准。
政策以基金委官网原文为准。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查看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-上册-申请规定》原件。或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客服微信,备注“申请规定”即可获取。

二、2026年度主要调整要点概览
主要变化集中在以下方面:
(1)“重点项目”不再纳入“上年度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申同类型项目”的范围;同时新增重点项目数量合计限制。
(2)青年人才类项目重新分类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A/B/C类),并明确与原项目类型的对应关系。
(3)重点项目、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、联合基金等项目类型新增或明确“申请+在研”合计数量限制。
(4)联合基金试点项目、“企业创新发展/民营企业创新发展”等联合基金的计数时点规则进一步明确。
(5)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新增同年仅限申请1项(含预申请)的规定。
(6)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条款中,相关表述按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”等最新标准执行。
三、新旧政策对照(核心条款)

四、申报工作中需重点关注的条款(建议重点核对)
1.重点项目虽不再纳入“上年度获资助同类型禁申”清单,但2026新增“申请+在研负责人合计限1”的单独限制,请务必按新标准计数。
2.联合基金新增“全部类型联合基金合计限2”的限制;同时,试点联合基金项目“申请时不计入、正式接收后计入”,请关注计数时点变化带来的名额占用。
3.青年科学基金项目(A类、B类)“申请时不计入、正式接收后计入”;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A/B/C类统计标准执行,请依托单位内部统计同步更新。
4.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新增“同年仅限申请1项(含预申请)”规定,预申请亦计入次数。
5.限项统计不仅包括申请人/负责人,亦包括主要参与者;请在团队组织与参与项目安排时同步核对个人总量限制。
6.符合“资助期满当年不计入”“初审不予受理不计入”等条款时,方可从总量统计中剔除;请以系统状态与基金委规定为准。
7.即使受聘多个依托单位,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,其申请与承担项目数量仍适用于同一限项规则。
五、建议的申报自查流程(合规核对)
为降低因限项标准误判导致的初审风险,建议在提交前完成如下自查:
(一)项目分类:按“项目类型”“同一名称联合基金”“国际合作类别”“重点项目”等维度,对拟申项目进行分类归口。
(二)角色核对:逐项标注本人在各在研/拟申项目中的角色(申请人/负责人/主要参与者),并标注是否属于申请当年资助期满项目。
(三)总量计数:分别按“具有高级职称/不具有高级职称”等标准,核算申请与承担项目总数是否满足限制。
(四)特殊条款复核:重点项目合计限1项、国际(地区)合作研究项目合计限1项、全部类型联合基金合计限2项、原创探索计划同年限1项等条款逐条复核。
(五)依托单位一致性:对照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的标准与系统填报要求,确保统计结果一致。
六、补充提示
(一)如涉及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,请同步核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承担情况,并依据指南条款进行合规判断。
(二)关于申报材料编制与信息真实性:申请书内容应由申请团队独立完成并承担责任;如使用工具辅助进行资料整理、文献检索或语言润色,应确保事实准确、来源可追溯,并遵循基金委及依托单位相关要求。
信息来源: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《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》及相关通知。最终执行以基金委官网原文为准。